5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一妇科医师接诊怀孕幼女未报告被暂停6个月执业”位列其中。以下为案件详情:
2020年12月,孙某汝与孙某某(女,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认识。自2021年2月起,孙某汝在明知孙某某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多次奸淫孙某某致其两次怀孕、流产。孙某某的母亲得知此事后报警。2022年1月27日,辽宁省东港市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孙某汝提起公诉。同年3月21日,东港市法院判处孙某汝有期徒刑十年。
经查,孙某汝曾于2021年10月带孙某某在东港市某门诊部做人工流产手术。该门诊部妇科医师季某某在明知孙某某为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签字确认的情况下,为其进行人工流产手术,且未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该情况。另据查证,该门诊部不具备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执业资格许可。
东港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该门诊接诊医务人员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问题后,向东港市卫生健康局通报了相关情况,建议对涉案医疗机构和人员依法追责。东港市卫生健康局依据调查核实的事实,对涉事门诊部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注销相关科室;对医师季某某给予暂停六个月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
做出以上判决的依据,是两年前出台的“强制报告”制度。
2020年5月,最高检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医生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此外,《医师法》中也一直有规定,当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医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机构报告。
#起源:浙江女医生的一起报案
这项制度的起源,便来自于一名警觉的女医生的一通报案电话。
2017年7月,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的一位女医生在急诊中收治了一名13岁女患者,女孩儿到医院时下体已经撕裂,流着血,陪同前来的是一位中年男子,自称是她父亲。
医生处理完伤口,问孩子的伤是怎么造成的,男子说可能是不小心撞伤的。这个回答太荒谬。医生起了疑心,继续问女孩多大年纪、在哪个学校读书,男子支支吾吾,回答得模棱两可。医生觉得不对劲,拿起值班室电话,拨了110。
随后赶到的警察,在男子的住处看到,卧室的床单、被套、地板以及男子的袜子、女孩的睡裙上都是血迹。之后的物证鉴定证明,房间里的一杯饮料被投放了安眠药。很明显,这是一起性侵案件。
男子是女孩的邻居,对女孩的侵害已超过一年、发生过多次,但始终没人察觉,甚至最后案发,靠的也是一种偶然的运气。男子带女孩去了三家医院,前两家是规模较小的民营医院,医生看女孩的伤很严重,没有做手术的条件,都没有接收,建议转院。女孩受伤部位的特殊性,没有引起他们的警觉。直到最后,他们到了这家浙江顶尖的儿科医院,偶然遇上这样一位女医生,警惕、有正义感且勇敢,案件才浮出水面。
这起案件提醒了当时的检察官们:当孩子无力报警、家长又不知详情的时候,还有社会力量的存在。他们可以是医生、老师,也可以是所有公民。
于是,他们开始着手起草“强制报告制度”的方案。当时,检察官们想的是主要从医疗机构着手,这是最容易发现侵害的地方。在2018年4月,萧山区检察院与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意见规定,遇到未成年人自杀、自残、生殖器受损、怀孕、流产、疑似遭受暴力等情形时,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报案。
三个月后,杭州市检察院与卫健委开始在全市推广这项制度。很快,它的影响扩大到全国,各地陆续出台了类似的规定,报告的行业也从医院扩大到了学校和福利院……2019年春天,湖北省成为了第一个在全省推广强制报告制度的省份。
#推行:医生接受度不高成难题
这项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并不那么顺利。
2020年5月到2021年3月,强制报告制度出台后整整9个月,青岛地区报告的案件数是0。对医生和教师的小范围调查结果显示,很多人说不知道该向哪儿报告,不知道哪些情形应该报告,医生在前线接诊,觉得会有医患纠纷隐患,担心被打击报复,对去派出所做笔录有心理压力,所幸“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曾有网友建议允许医生匿名报告、给予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这一点在我国临床上同样存在实施难度。
以 2020 年在重庆九龙坡区上线的全国首个强制报告制度App的使用流程为例,医生在填写报告信息时,“报告人姓名”“所属单位”都是必填项。即使App内部不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警方到场处理案件时,仍然需要与接诊医生进一步沟通、确认。
“医院是公共场所,人员繁杂,遇到出警这种特殊情况极有可能会有好事者拍摄。如果传到网上,医生个人的安全怎么保障呢?”
为此,有的地方检察院开始给医生培训,讲哪些情形需要报告,怎么报告。为了减少医生的顾虑,医生可以报告医院的医务科,由他们来报警;报告如果引发了纠纷,报告人可以免责;同时,医生不及时报告,责任自担。
除了担心打击报复,报告后案件不能得到很好处理也成为医生的顾虑点。
2020年,4月女童于某茜被继母虐待一案轰动全网,而在进重症监护室前的半个月内,于某茜已经两次因伤住院引起了医生的注意并报警,但两次均未得到立案。
大家的顾虑,正在于自己很可能成为“前两次帮助于某茜的医生”,无法让孩子得到真正的救助。
“有时候我们是能察觉出孩子不太对劲,但有些孩子还太小了,两三岁的年纪,他们又不会说话。就算我们报警了,话语权掌握在家长手里,没有证据,公安机关顶多批评教育,可能也就不了了之了。孩子回到家里,要是受到更严重的虐待,我们是帮了还是害了这孩子?”
“如果我强行报告了,孩子的隐私被披露出来,社会媒体、司法程序能及时提供心理干预、司法救助甚至经济援助,确保孩子免受二次伤害吗?”
#贡献:一只脚在医院,一只脚在法院
即便制度推行困难重重,我们医生依旧在保护未成年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今年3月,一则“江苏如皋警方通报 13 岁女孩怀孕”的新闻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如皋某医院一位医生发现女孩彩超报告显示怀孕后立刻报警,警方已于次日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去年3月,山东首例因强制报告制度而立案侦查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宣判,被告被判有期徒刑12年,报告人就是威海市某医院的一名医生。
有一句话说得好:做了医生,一只脚在医院,一只脚在法院。让医生知道可以上报、敢于上报,是保护好我们的孩子,最开头的一道重要关卡。